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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2-28 22:01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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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(石玉杰)于2011年12月30号与海马财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:海马)签订了购车贷款合同,贷款总金额叁万元整,扣款日为每月15号,每月扣款金额978元。双方约定,海马每月会在每月15号将我的还款自动划走。 本人2014年2月25号下午4:30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时发现,有一条2013年6月份海马财务公司的逾期记录。随后本人去工商银行打印银行流水时发现,截止到2013年6月15日以前,本人帐户余额为:4783.08元,但海马并未扣除,而是在6月17日才将扣款划走,导致本人出现一条逾期还款的记录,个人信用等级降级,住房贷款不能享受任何优惠,直接损失27800元。 发现问题后,我在2014年2月27号下午1:30第一时间与海马进行投诉此事。投诉时一位姓郑的工作人员进行联系,电话:0898-66800320,商讨解决办法,但他并没有提出任何建设性的建议,并告诉负责此类事务的经理会2月27号下午3:00前与我联系,时至今日本人从未接到海马相关人员的电话,导致我房屋贷款办不下来,房子甚至有被收回的可能。 在这里我强烈要求海马公司正视问题,不要拖延时间,为此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,并影响到了本人正常的工作及生活。 以上真实!
石玉杰 1822277768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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