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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2-26 13:21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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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纪委●监察厅 中共纪委●监察部 省长信箱:(网站故障) (不能用了) 济南市信访局: 历下区人民政府 区长: 济南市卫生局 局长: 山东省卫生厅 厅长: 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: 济南市12345热线: 你好! 自2013年9月18日,首次到【山东大学附属济南市中心医院】投诉,已经161天。这是第123次向政府各投诉受理机构投诉! 我认为:“我的投诉”并非无理取闹,也不是复杂问题。但至今仍然没有得到解决。 我知道,作为政府的投诉受理机构,根据行政法的相关规定,你们具有受理、调解和仲裁“医疗纠纷”的权力和义务。 你们的行为代表着政府,你们还领取着当今中国最时髦的“公务员薪水”,受理和解决“医患纠纷”是你们的责任和义务之一。 以前,我总是客气地说:可能是你们的设备故障,或者是工作忙等客观原因。现在想来,谁不忙啊?难道受害者就没有工作!就不忙了吗! 当然,你们也可能会说:你们只是政府的一个投诉受理部门,所有的问题都要提交“相关部门”解决。那你们就提交啊?当然,并不是你们提交了就算工作完成了,你们恐怕还有督促“相关部门”解决问题的责任吧。(至今没有一个所谓的机构或“相关部门”出面调解、仲裁处理过“我的投诉”)。 你们想推卸责任,除非你们明确向投诉者告知:“按照某法或规程规定,你投诉的问题不归我们负责,应该向某某部门联系投诉?”。这应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赋予你们的责任。否则你们就是法中规定的“不作为”行为。 “我的投诉”不论是发给你们的、还是挂在网上的,都是实名投诉。 感到困惑的是:发给你们的,你们无动于衷;挂在网上的还经常被某些网站恶意删除或审查拦截,甚至是封锁账户,在中国,说句实话怎么就这么难?你们代表着政府,拿着政府发给的、时髦的“公务员薪水”,就是这么作为的吗? “我的投诉”内容详见附件,或到新浪网中查阅追风赶月的博客。 网址:http://blog.sina.com.cn/vvfggjyt 关于你们的答复,请发送至:xulmuv@sina.com 邮箱。 望各位领导出面,或和相关主管部门联系,解决这一并不复杂的“医疗纠纷”问题,让过错【医院】得到惊醒,提高服务质量;让患者的合法权利得到有效维护。不要将你们的网站办成虚拟的网站。 所有证据证明:我投诉的是一个明显由【山东大学附属济南市中心医院】造成的责任医疗事故。虽算不上重大责任事故,但毕竟是一个事故,给患者造成了巨大的、痛不欲生痛苦的事故。绝不是疑难技术课题原因造成的。 为维护患者的切身利益,打击医大欺患的恶习,维护和谐社会这一目的,出面或安排相关部门解决此问题。相互推诿,终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,也不是和谐社会的特征。 请问:让“过错医院向受害患者表示诚意的道歉,赔偿给受害患者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,对给受害患者造成的巨大痛苦给予适当抚恤和安慰”。这很难吗? 我经常在电视上看到,说医生是职业高危人群,为什么这样呢?恐怕医大欺患是个关键因素吧!大夫(们)治错了病,耽误了病情,还欺瞒患者,寻找各种荒唐的理由推卸责任,不就可能会发生悲剧吗?我不是说过去发生的所有医患悲剧,都是大夫的责任,我是说请发生悲剧的大夫们拍着自己良心想想,自己在此事件中有责任吗?是谁的主责!如果┅大家都诚实些┅或许、可能就会减少许多许多悲剧,也不会成为“高危行业”或“高危人群”了! 投诉者: 徐连水 2014年2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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